开展“护薪”小专项,守好“民薪”“民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5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88.98万元。加强农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困难群众司法救助。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用药安全,办理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5件,公益诉讼案件 30件。余干县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和铅山县检察院办理的辜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省检察院消费维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保障金融安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类一审公诉案件 12件、洗钱犯罪案件14件。
扎实开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制发检察建议56件。成立了鄱阳湖湿地保护专案办案组,信州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建设取水工程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扎实推动生态修复,办理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案件 125 件191人。万年县检察院探索“认罪认罚从宽+生态修复+社会治理”机制,将生态修复程度与从轻幅度和刑罚执行方式挂钩。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类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依法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及时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已提出检察意见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