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民法典宣传月】离婚后拒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23  作者:政治工作综合处、第五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然而现实中,总有个别父母试图逃避责任。今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看看检察机关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权益保护的“法治盾牌”。

案情回顾

2009年,余某与汪某登记结婚并育有3名子女,2016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决3名子女由女方汪某抚养,男方余某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但余某再婚后多年未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随着子女入学、生活教育开支增加,无固定收入的汪独自抚养压力巨大,生活陷入困难。



检察机关了解情况调查发现,生父余某长期对子女疏于照护,仅逢年过节短暂探望,对法院判决承担的抚养费也消极履行;母亲汪某无固定收入来源子女教育日常生活负担3未成年子女权益亟待保护检察机关必须有所作为!


上饶市检察机关主动联系余某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抚养义务的规定及拒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检察机关协助汪某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督促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依法制发支持起诉书支持余某起诉追加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余2023年起每年支付3名子女生活费2万元直至子女独立生活。


案件办结后,上饶检察机关持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联合多部门开展回访慰问,深入了解三名未成年人的生活、身体及学习状况,鼓励一家人坚定生活信心,同时为其送上书籍、学习用品及生活物资,让司法关怀切实温暖困境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余某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若遇到类似情况,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申请支持起诉。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父母的抚养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底线。任何试图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上饶市检察机关用法律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长大!


 
本院简介
领导简介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专题活动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2309
中国检察听证网
检察新媒体
上饶检察官方微博
上饶检察微信公众号
今日头条客户端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区县院链接
信州区人民检察院 广信区人民检察院 广丰区人民检察院 玉山县人民检察院 横峰县人民检察院 弋阳县人民检察院
铅山县人民检察院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万年县人民检察院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