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相关机关撤销了一起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
基本案情
2001年,纪某与余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因余某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蔡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婚姻登记。
因不实婚姻给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蔡某请求检察机关帮助撤销与纪某的无效婚姻登记。
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询问,进一步厘清了案件事实。为解决认识分歧,万年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代理律师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公开听证,还通过视频连线邀请身处外地的当事人参会。
会上,检察官对纪某进行了公开训诫。纪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经听证员一致评议,认为相关部门应及时撤销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
听证会结束后,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制发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作出撤销纪某与蔡某婚姻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