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走进余干县黄金埠高新技术产业园,在园区某机械厂内对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担任听证员,侦查人员、林业局、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机械厂负责人、村民代表、工人代表等30余人参与听证。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2022年12月,黄某甲利用在机械厂的工作便利,在厂房内改装了一把射钉枪,在晚上和弟弟黄某乙一起来到信江附近,使用厂里的仪器进行扫描,狩猎野生动物。
当晚,兄弟二人猎得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鹞和一只国家“三有”动物灰胸竹鸡。经鉴定,两只野生动物价值2.53万元。
归案后,黄某甲供述其曾与江某某到信江附近使用厂里的仪器扫描进行捕猎,后因江某某的气枪晚上无法瞄准而未捕获野生动物。
黄某甲、黄某乙非法狩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江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系犯罪未遂。
对黄某甲在工厂改装射钉枪的行为,检察机关拟向园区各企业制发风险提示函,促使企业规范管理,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
听证员进行了评议,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悔过,表示愿意参加公益服务,对信江沿岸进行巡逻,为保护野生动物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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