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检党字(2017)12号
关于胡保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院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胡保国同志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
张璐同志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正同志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