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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检察院三个“积极主动”营造浓厚拥军氛围
时间:2023-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婺源县检察院以三个“积极主动”,扎实提升退役军人幸福感、荣誉感、尊崇感,营造浓厚拥军氛围。

一、积极主动进行沟通交流,扎实提升幸福感。一是开展重点走访。该院高度重视生活困难退役军人老干部及烈士家属的走访慰问,每年“八一”“春节”等重要节点,均组织开展重点走访,及时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关怀,带去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二是开展信件慰问。每年确保在建军节前将慰问信送到该院每一位军转干部、退役军人干警及退役军人老干部手中,让他们及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与问候。三是开展座谈活动。每年积极组织军转干部和退役军人召开座谈会或者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向他们宣讲好退役军人相关的法规政策,做好释疑解惑,并对他们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积极主动选树先进楷模,扎实提升荣誉感。一是评选先进典型。综合评析,积极谋划撰写该院退役军人王昕的先进事迹参与婺源县第三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最终荣获“最美退役军人”荣誉称号,为该院干警树立了一个“最美”标杆。二是进行宣传报道。为讲好该院“最美退役军人”的故事,该院在微信公众号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组织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其所获荣誉进行通报。三是引导干警学习。组织全院干警对该院“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行学习了解,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引导他们向先进学习,以军人的优良作风来坚守检察事业,守护公平正义。

三、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尊崇感。一是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积极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部、政法委等部门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就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不断完善日常联络机制、专题协调机制、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信息共享协同机制、案件移送衔接等机制,积极凝聚工作合力。二是诉前蹉商深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针对该县四个乡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标识不明确、日常巡查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通过磋商会议形式与职能部门、乡镇达成共识立即整改。同时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保护好红色资源。该院聚焦革命文物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进行的做法,获得了市人大调研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守护红色资源。该院积极开展红色遗迹与古建筑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摸排红色遗迹与古建筑保护线索4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书10余份,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履行保护红色遗址文物职责6次,修缮红色遗迹6处。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助力红色资源保护。如为更好保护文物和红色资源,向有关单位发出保护大鄣山乡、沱川乡部分红色遗迹、古建筑文物的检察建议,入选高检院“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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