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年纪也大了,感谢司法机关和对方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再也不会冲动行事。”“因为这件事情这么多年也没有心情经营企业,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实质性解决问题,接下来我一定会把水电站经营好,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尽到一个企业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随着在和解协议上签好字以后,双方当事人心中积压许久的大石头终于落下。
 近日,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刑事案件中发现,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双方当事人因水渠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存在矛盾纠纷。该“痛点”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将会继续长时间困扰双方当事人,存在引发更大矛盾的隐患。玉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充分借助特有的“双联双驻双促”平台的优势,通过前期填写刑事和解评估卡,针对本案量身定制刑事和解方案。
该院依托特色品牌“润和?老刑检”刑事和解工作室,成立专案和解工作小组。借助“双联双驻双促”平台,下基层通过向当事人、村干部、派出所、村民核实,向法院调取民事诉讼案卷及走访现场等方式排查矛盾争议点、十余年的纠纷过程、诉求,剖析和解可能性。通过摸排双方当事人社会关系,填写刑事和解评估卡,确认下一步和解方式及邀请参与和解的人员。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以“听诉求、找焦点、出方案、达共识”为思路,找准双方矛盾的焦点,不偏不倚,耐心细致地分开劝导。在达成一定的共识后,再通过“面对面”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组织在一起进行调解,以“摆事实、讲对错、解矛盾、求共赢”为步骤,将“法理”与“情理”并重,促使双方摒弃对立情绪,令双方当事人对是非曲直与和解方案均信服。玉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前期摸排双方当事人社会关系,邀请镇里主管干部、村主任、在当地具有威望的村民、资深律师等,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调解,多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联动的“大合唱”。
在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就刑事案件及一直存在纠纷的水渠归属权问题进行和解,十余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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