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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良渚”背后的检察守护
时间:2024-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2月3日,以“践行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为主题的首届“良渚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向首届“良渚论坛”致贺信。

习近平指出,良渚遗址是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实证,是世界文明的瑰宝。泱泱华夏五千年,悠悠长河耀星汉,中国举办的文明对话,为何以“良渚”名之?

“因为在中华文明史中,它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被誉为‘中华第一城’的良渚古城,是实证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圣地。良渚是中华大地上迄今发现的最早的国家文明,也是东亚地区最早的文明遗迹。”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良渚古城及水利系统考古项目负责人王宁远告诉《方圆》记者,从1936年发现一些石器、陶器等实物开始,良渚古城遗址考古工作就此拉开序幕,迄今已历经83年,整整4代考古人参与其中。直至2019年7月6日,中国“良渚古城遗址”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标志着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的实证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主流学术界广泛认可,全中国为之骄傲!

“何以良渚”背后,不仅凝结了几代考古人和文保人、国家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汗水和心血,也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守护。今年1月,《方圆》记者跟随检察官来到良渚古城及中初鸣遗址走访,时隔5000年,仍能从广阔的古城遗址中感受到浩渺震撼。

中初鸣遗址存在损毁风险

位于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杨墩村的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群(以下简称“中初鸣遗址”),距离2019年7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良渚古城遗址仅10余公里,是良渚古城遗址周边最为重要的遗址之一。

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群是良渚古城遗址周边最为重要的遗址之一。目前,挖掘工作已全部结束并完成回填,附近村民在地里种上绿油油的蔬菜,让这片遗址重焕生机。浙江省德清县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工作的检察官经常到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及周围查看。

浙江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中初鸣遗址考古工作现场负责人朱叶菲向《方圆》记者介绍,目前中初鸣遗址的考古工作是良渚文化田野考古的新内容,也是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后,良渚文化重要的学术增长点。

《方圆》记者走访遗址时,这里的挖掘工作已全部结束并完成回填,附近村民在地里种上了绿油油的蔬菜,让这片5000年前的遗址重焕生机。但在此前,这里是万众瞩目、专家云集的考古工作现场,也曾垃圾堆积,甚至存在被损毁破坏的风险。

作为中初鸣遗址考古工作现场负责人,朱叶菲从2017年9月就来到德清县雷甸镇杨墩村,进行调查、勘探和发掘等工作。

朱叶菲表示,该遗址群出土了大量与制玉相关的遗存,是迄今发现规模最大、出土玉料和玉器半成品最多的良渚文化时期制玉作坊遗址群,填补了良渚文明在玉器制作发现上的空白,是极为难得的。

德清县检察院检察官高骏和检察官助理章程拜访德清县博物馆馆长陶渊旻,了解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相关情况。

据德清县博物馆馆长陶渊旻介绍,目前中初鸣遗址共发现玉料、玉器半成品约3000件。2017年10月至今,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德清县博物馆继续进行了大面积系统调查和勘探,发现和确认良渚文化时期的人工营建土台24处,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分为A、B、C、D四个区块,明确了该区域存在距今4800—4500年良渚文化时期的大规模制玉作坊遗址群。

“我们在这个遗址群研究良渚文化时期的玉器制作、工艺及流程,其中土台是我们研究的主要载体。”朱叶菲介绍说,土台是良渚文化时期聚落建造居址的特有方式,其面积从200平方米到2000平方米不等,土台主要用于研究生产生活方式,对于良渚文化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当时我们注意到四个区块中B区是有遗址的,一直也很担心那里的遗址会被破坏,所以经常去那里巡查。”朱叶菲说,2020年10月,他们去B区原址保护区域现场,看到当时周边正在开发建设。

考虑到开发过程中可能会对土台有所破坏,一旦被破坏,就相当于是对历史文化遗址的直接破坏,所以他们就用专业工具进行测量,同时对照图纸判断,以便及时发现损毁风险。经过巡查,他们发现B区原址保护区域周边存在废弃堆积情况。废弃堆积是指制玉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在一起,考古界就称之为“废弃堆积”。

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消除隐患

不仅如此,朱叶菲还回忆起从2018年4月正式开始发掘工作,有些原址保护区域周边就存在被断断续续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形,而建筑垃圾的堆积可能会破坏遗址本体原貌。

2021年4月,德清县检察院收到中初鸣遗址保护问题的案件线索,遂立即开展调查。

“考虑到此案的专业性,我院邀请了具有文物专业背景的专家共同参与办案。”承办此案的德清县检察院检察官高骏告诉《方圆》记者,经过10余次实地踏勘和调查核实,他们发现中初鸣遗址存在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可能破坏遗址的历史风貌,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造成威胁,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究其原因,主要是开发过程中各方信息不对称,造成施工过程中对遗址的范围界定不明确,导致中初鸣遗址周边发生了垃圾倾倒现象。”高骏表示。朱叶菲也提出,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定期巡查的力度,落实专人监管,在A、B、C、D 区域都要增加监控摄像头进行监管, 属地政府和村也应该确定文保专员,由专人对文化遗址进行监管。

为防止同类侵害危险再次发生,2021年4月15日,德清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中初鸣遗址群的文物安全和历史风貌。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与施工主体及监管单位进行沟通,商议相关保护发展建议,并邀请德清县人大代表潘晓利全程参与。

在人大代表监督下,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制定高标准的保护方案,建立常态化检查保护机制,增加监控摄像头,完善专人监管,及时掌握保护发展动态,并适时发布中初鸣遗址发掘报告,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良渚文化遗址保护的良好氛围。

2023年1月,潘晓利等6名德清县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推进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群保护的建议》。检察机关同向发力,持续跟进监督,实地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效果,增强文物保护合力。

陶渊旻也表示,文物保护需要多部门联动,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构建文物专业保护、法律保护、社会保护协同协作的良好氛围。

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意识到,良渚遗址存在数量多、跨越多省市,办理跨区域案件容易遇到线索移送不畅、异地调查取证困难等问题。

德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毕青华表示,为切实做好包括良渚文化保护在内的跨区域公益保护检察协作,2021年9月9日,德清县检察院和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联合签署了《良渚文化遗址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切实加大良渚文化遗址保护跨区域协作力度,提升良渚文化遗址司法保护效能。

根据该机制,两地检察院建立了案件办理协作、风险防控协作等协作模式。两地检察院会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在良渚古城遗址和德清中初鸣制玉作坊遗址群开展了现场调研,并邀请了文保专家现场指导。两地检察院还在涉良渚文化遗址保护相关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进行协作,并适时联合开展专项活动,通过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和案件鉴定专家联合共享机制,逐步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协作格局。

2023年6月,余杭区检察院发现地处良渚遗址建设控制地带的市级文保单位九度岭关隘遗址保护不周的线索,遂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开展良渚遗址范围内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同时,根据《良渚文化遗址检察保护协作机制》,余杭区检察院将九度岭关隘相关问题向德清县检察院进行通报,提醒该院对位于德清境内的另外一段古道进行保护。

2023年7月,在检察机关和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初鸣遗址不仅入选新时代浙江考古重要发现,还入选浙江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4年2月,为进一步传承振兴良渚文化,德清县启动中初鸣遗址公园规划建设,积极融入良渚文化大走廊,成为良渚文化遗产的重要展示部分。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特别激动。这是一次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实现双向衔接转化的典型。”潘晓利告诉《方圆》记者,“针对施工导致的文物受损、建筑垃圾堆砌等问题,德清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建立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这些做法都很有意义,值得点赞。同时,我们还将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合力促成文化遗址纳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切实提升了保护和监督效能。”

检察守护五千年文明实证

良渚文化遗址的保护问题,很早就受到各部门的重视。

1996年,良渚遗址被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杭州市就出台了《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将良渚遗址划分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满足对遗址进行保护的需要。随着良渚遗址考古工作的持续推进,遗址范围不断扩大,更多重要考古成果不断出现。2014年,杭州市对《杭州市良渚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在原有规划保护基础上扩大范围,新增环境控制区。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高度重视。2023年9月19日,最高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浙江省检察机关也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着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属于文物和文化遗产重点保护范围。浙江省检察机关很早就把包括良渚在内的文化和文物遗产保护作为工作重点。”浙江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胡卫丽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省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尽可能贯彻“防患于未然”和多方面协作原则,非常注重保护工作的预防性和系统性,以最大限度地提升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在实践中确实也收到比较好的效果。从2017年全面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开始,浙江省检察机关就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探索的重点。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协同行政机关,从预防性的角度探索如何把良渚遗址保护得更好,力争将违法行为的发生消灭在萌芽中。”胡卫丽说道。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认为,检察公益诉讼为良渚遗址保护和文化传承补充和创新了法律监督方式,促进了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应当总结经验、拓展深化、复制推广。

一是突出预防性。注重对保护规划和建设控制的监督保障,有利于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提升古遗址保护管理水平,特别是加强考古遗址空间用途管制,规范重大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为做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作出示范。

二是增强协同性。加强跨区划跨部门跨领域衔接协同,以玉作坊群遗址保护和玉文化传承利用为切入点与着力点,推进国家文物鉴定体系建设,加强良渚文物和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同时,完善考古遗址公园战略布局,促进考古遗址展示利用,加大考古成果宣传和考古知识多渠道传播普及力度,提升文物宣传传播影响力。

三是强调开放性。在立足人文遗迹加强良渚遗址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借鉴全球农业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的成功经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良渚传承至今的农耕文明、灌溉工程以及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

相信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就一定能为修订文物保护法和制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积累司法经验,为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文化强国、践行全球文明倡议作出更大贡献。


加强协作共同保护良渚遗址促进文化传承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 汪玉成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为保护良渚遗址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别是在中初鸣遗址保护方面,德清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推动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有效增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合力,共同保护良渚遗址,促进文化传承。

希望检察机关能积极引领良渚文化遗址区域法治风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宣传,增强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拓宽信息反馈渠道,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发展。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良渚文化遗址“活”起来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专员 黄美媚

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大使,我建议检察机关与文物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同堂培训、联合调研、工作座谈、学术研讨、考察交流等方式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找准文物和文化遗址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治理难题,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交流办案经验,提升办案质效。

与此同时,建议检察机关推动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实现文物保护、文旅资源融合、规划功能统筹等多向整合。在高质效监督办案中,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合力提升良渚文化遗址司法保护的系统性、规范性,更加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完善公众参与的社会支持体系,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在做好保护传承有机结合上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

期待检察机关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进一步凝聚检察工作合力,切实担负起良渚文化遗址保护的检察责任,让良渚文化“活”起来。

(图片: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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