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饶检察机关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强化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安全防线。
生鲜灯下的“美颜”陷阱
你是否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走进菜市场
青菜“鲜嫩翠绿”
肉类“色泽红润”
回到家这些菜就跟“卸了妆”一样
简直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区别
小心你可能掉进了“生鲜灯”陷阱
2023年12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一规定的实施,意味着“生鲜灯”被列入禁用范畴。

▲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现场查看“生鲜灯”使用情况
近期,广丰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仍使用生鲜灯的情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加强监管,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等使用生鲜灯的情形进行查处,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6个,商超13个,依法查处使用生鲜灯商户249户,有效制止生鲜灯的使用。
检察官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应多加观察销售柜台的灯光情况,遇到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具的商家,消费者要学会分辨农产品的真实感官状态,避免买到不新鲜或不合格的农产品。广大消费者今后如遇到还在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具的商家,可拨打12315电话热线举报。
养老机构的食品隐患
食品经营无许可
餐具不消毒后厨脏乱
……
这样的养老机构你真的放心吗
近日,铅山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小微养老机构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设置食堂,违规向入住老人提供餐饮服务,且存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员工未办理健康证、厨房操作间卫生脏乱、未配置消毒设备及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不符合食品经营安全标准的情况,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这些问题,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对相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理。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责令19家养老机构开展全面自查整改,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5家,整治4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机构。
检察官温馨提示
食品采购人员在进货前要查验供货商资质,不要采购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要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对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确保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保持厨房餐厅的清洁,制作菜品时要注意卫生,工作人员须穿戴合适的工作服,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避免食品污染。
消费者选购食品的时候,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尽量从正规超市、商场等销售食品场所进行购买,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同时,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以及是否超过保质期。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