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在防洪减灾、保护资源,改善生态、恢复生态调节功能,开发利用、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近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4家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设施未按照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部分矿山的排水沟建设长度不到位,排水沟存在严重堵塞,沉砂池数量建设远远少于水土保持方案,存在水土流失的重大隐患。
为快速解决矿山企业环保设备不达标问题,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查实问题后立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监管,责令4家矿山企业按照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并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经过近2个月的整改,辖区内四家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已完成绝大部分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共补建排水沟1765米,沉砂池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