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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及编制说明
时间:2017-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饶市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草案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方面:

  1、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2、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院权。

  4、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院现有编制数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9人、全部补助事业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76人,其中:在职人数116人,,包括行政人员10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1人;离休人员3人 ,退休40人;聘用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收入年初预算1722万元。较上年减少1897.02万元,减少52.42%,其中:财政拨款172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722万元,较上年减少1897.02万元,减少52.42%

  1.按资金性质分类:财政拨款支出172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1897.02万元,减少52.42%

  2.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172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1585.36万元,减少46.37%

  3.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41.9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5.35%,较上年增加339.08万元,增加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4万元。项目支出8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较去年减少9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722万元。较去年减少1897.02,减少52.4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度公用经费预算241.2万元,较去年减少6.7万元,减少2.7%。其中:水电费8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10.00万元,公务接待65万元,福利费2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的政府采购总额1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2辆,执法执勤用车 22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我院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涉密项,未有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其他

  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我院自201711日起归属江西省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不再是上饶市财政局所属预算单位。因此,本年的预算编报数字与上年有较大差异。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0万元,比去年增加5万元。2017年预计出国两人。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万元。比去年减少21万,减少幅度24.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1万元,减少74万,减少幅度51%。由于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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