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国家监察委员委、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委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二)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三)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四)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五)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院本级。编制人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工勤编)11人;实有人数158人,其中:在职人数89人,包括行政人员78人、工勤人员11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人员49人;聘用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420.3万元,较上年减少104.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4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792.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22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财拨款收入变化不大,变动主要为财拨中结转结余变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420.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6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6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4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359.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9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26万元,资本性支出98.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420.3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65.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4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13万元;资本性支出148.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2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2.54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628.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62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7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3.93万元,下降19%。
其中:水电费10万元,物业3.52万元,因公出国(境)10万元,公务接待45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3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2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2019年部门预算中没有200万以上、需绩效评审的项目。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去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 主要原因是:随我院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7.2万元,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的管理,降低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一致。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均在本科目反映)。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