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级次 |
1 |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二级 |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设立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工作综合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保障部、检务督察部、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94人,离退休人员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人。

收入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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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部门: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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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4,075.93 |
4,075.9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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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4,075.93 |
4,07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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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 |
检察 |
3,810.15 |
3,8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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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01 |
行政运行 |
3,328.63 |
3,32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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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5.00 |
3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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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10 |
检察监督 |
380.62 |
380.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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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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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65.89 |
65.8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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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65.78 |
265.7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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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9902 |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
47.00 |
4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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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18.78 |
21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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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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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3表 |
部门: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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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4,075.93 |
3,397.03 |
678.90 |
|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4,075.93 |
3,397.03 |
678.90 |
|
|
|
20404 |
检察 |
3,810.15 |
3,397.03 |
413.12 |
|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3,328.63 |
3,328.63 |
|
|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5.00 |
3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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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0410 |
检察监督 |
380.62 |
|
380.62 |
|
|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65.89 |
33.39 |
32.50 |
|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65.78 |
|
265.78 |
|
|
|
2049902 |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
47.00 |
|
4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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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18.78 |
|
218.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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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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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4表 |
部门: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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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5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4,075.9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
二、外交支出 |
34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
三、国防支出 |
35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4,075.93 |
4,075.93 |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7 |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
|
|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
|
|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
|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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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
|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
|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
|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
|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4,075.9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4,075.93 |
4,075.93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
|
61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
|
62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
|
63 |
|
|
|
|
总计 |
32 |
4,075.93 |
总计 |
64 |
4,075.93 |
4,075.93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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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5表 |
部门: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名称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4,075.93 |
3,397.03 |
678.9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4,075.93 |
3,397.03 |
678.90 |
20404 |
检察 |
3,810.15 |
3,397.03 |
413.12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3,328.63 |
3,328.63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5.00 |
35.00 |
|
2040410 |
检察监督 |
380.62 |
|
380.62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
65.89 |
33.39 |
32.50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65.78 |
|
265.78 |
2049902 |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
47.00 |
|
47.00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218.78 |
|
218.78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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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9表 |
部门: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2023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行次 |
|
1 |
2 |
3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46.68 |
65.98 |
42.96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42.98 |
42.98 |
39.56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42.98 |
42.98 |
39.56 |
3.公务接待费 |
6 |
3.70 |
23.00 |
3.40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3.40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20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86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343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当此表数据为空,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4075.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4075.9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安可替代工程项目、电子政务内网及大组工网建设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4075.9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4075.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075.9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7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安可替代工程项目、电子政务内网及大组工网建设等;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3397.03万元,占83.34%;项目支出678.90万元,占16.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059.99万元,决算数407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9%。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059.99万元,决算数407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临时追加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7.0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05.18万元,比上年减少140.86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1.11万元,比上年增加206.34万元,增长96.07%,主要原因:办案业务需要。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7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4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司法救助金。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65.98万元,决算数42.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5.11%,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34万元,下降16.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42.98万元,决算数39.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故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8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本年度不需要购置公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42.98万元,决算数39.5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04%,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84万元,增长74.12%。主要原因:因油物价上涨,且办案业务需要,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23.00万元,决算数3.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4.78%,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3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6批,累计接待343人次,主要是:省院开展考察活动、县级检察院开展学习活动、汇报工作、参加座谈会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11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5.90万元,增长95.6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安可替代工程项目、电子政务内网及大组工网建设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4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78.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2023办案及装备专项经费、国家司法救助、办案区升级改造、检察院大要案件经费、办案区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办案区设施升级改造年中业务部门项目计划有调整,取消该项目。2、国家司法救助金,单位司法救助项目执行率为77/80=96.25%,总体支出超100%,不存在闲置沉淀浪费现象。绩效得优。3、检察院大要案件经费,资金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预期,自评等级:优。4、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资金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预期,自评等级: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5.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配置合理合规,预算管理规范,资金效益合乎预期,整体评价结果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自评总报告
(2023年度)
(一)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全年实际下达4399.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5.99万元。2023年全年实际支出4075.93万元,与财政一体化取数有偏差原因为2023年财政指标冻结,空指标为206.21万元,计划取消空指标195万元,实有资金安排58万元,下达全年预算实际执行为92.64%。总分100分,部门整体绩效评分为98分,整体指标完成较好,达到年初设立目标值。
(二)当年部门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2023年我院开展二级预算项目,本年度共申报4个项目: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书记员经费、司法救助金均在年初设立绩效目标值。
(三)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3年全年实际下达4399.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25.99万元。2023年全年实际支出4075.93万元,与财政一体化取数有偏差原因为2023年财政指标冻结,空指标为206.21万元,计划取消空指标195万元,实有资金安排58万元,下达全年预算实际执行为92.64%。执行率已基本完成年初设立值。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年初设立数量、质量、时效指标而言,我院基本完成年初设立目标值,仅一项数量指标未达到年初设立指标值。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2023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指标反映,我院基本完成年初设立目标值。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检察人员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达到年初设立目标值。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我院在日常财务工作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况,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绩效理念较薄弱,单位绩效目标编制仍有缺失。
(2)预算绩效规范管理有盲点。在财政逐步加强绩效管理的情况下,财务人员面对当前绩效管理工作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又缺乏专业性很强的技能储备,只能是边工作、边学习、边积累,短期内部分工作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难以满足当前绩效管理要求。
(3)与各业务部门业务指标有壁垒。作为业务性较强的部门,财务人员对业务指标设置常存在盲区,且每年最高检对业务部门考核指标均有调整变动,常存在年初设立指标不具有代表性或适用性不强的问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在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的过程中,将更加突出资金使用绩效,做到“花钱必问效”。加强与财政绩效科的沟通协调,按照绩效评价原则,开展资金安全性、规范性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2)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以为准绳,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确保资金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从制度上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
(3)进一步加强财务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行政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提升指标合理性,做到绩效真实可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自评结果表格拟反映在绩效考评及预算决算表中。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6日
本部门“司法救助金”、“大要案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院纳入绩效管理项目数量是4个,项目内容分别是2023办案及装备经费、国家司法救助、办案区升级改造。
项目一:办案区设施升级改造
(一)项目概况
根据院内业务需求编制2023年预算项目,该项资金用途主要提升检察办案需求,对检察办案专区进行升级改造。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3年检察办案专区预算项目经费为195万元,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与预期不相符,因年中业务部门项目计划有调整,取消该项目执行率偏低的原因。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项目取消,绩效指标均未完成。
(四)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因项目取消,绩效自评无得分。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提高项目设立准确精确度。
项目二:国家司法救助金
(一)项目概况(背景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该项资金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度司法救助金收入共80万元,市财政拨司法救助金80万元。本年支出102.66万元。其中市财政拨司法救助77万元,上年结转司法救助2.5万元,实有资金救助22.8万元【实有资金:我院在省统管期间市财政转入代保管账户司法救助,因财政拨付下达时间较晚,司法救助任务过重,资金已从行政账户列支,故代保管资金一直结存,因2023年市财政专项资金未一次性全额下达,我院司法救助任务较重,故从代保管账户中支付22.8万司法救助】财政预算执行进度与预期相符,就市财政拨付情况而言,单位司法救助项目执行率为77/80=96.25%,总体支出超100%,不存在闲置沉淀浪费现象。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无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在司法救助对象、司法救助方式、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案件质量评查、结案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职责上,均能完成全部任务,达到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细化各类案件的救助标准,缩短救助审批和资金发放时间,探索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救助机制,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力保障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对象满意率达到100%。
(四)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等级:优。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无偏离绩效目标的因素发生,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下一步继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更好的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项目三:2023年办案及装备经费
(一)项目概况(背景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根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经费分类保障规定》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以及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该项资金为2022年市财政追加拨付拨付我院拨检察办案装备专项经费。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市财政拨付检察办案及装备经费297.08万元,本年度支出256.72万元,执行率86.41%;资金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预期,支出为办公办案及装备支出,2023年度我院装备经费开支教上年明显增长,加上部门年初项目采购项目在2022年底开展,该项目结余资金在2022年结束已全部收回。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无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5%
(四)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得分80分,自评等级:优。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无偏离绩效目标的因素发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下一步继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更好的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项目四:
(一)项目概况
立项依据。根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经费分类保障规定》、江西省财政厅和省委政法委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以及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用于弥补办案经费、执行公用经费标准后的经费不足和帮助购置基本装备设施等需要。
(二)绩效完成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我院转移支付总指标为501.85万元(提前批下达292万元,第二批转移支付209.85万元),本年度支出164.04万元,执行率32.69%;资金预算执行率未达预期。
2.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无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干警办案满意度达95%
(四)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自评得分75分,自评等级:良。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转移项目经费预期指标值与实际支出有一定偏差,出现偏差原因一方面为本年政府采购两个项目,预计400万,采购开展时间较晚周期较长,款项尚未支付,项目预计2023年完成,二是市财政第二批下达资金为2022年十月份,我院优先使用转移支付奖励金及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及上年结转结余,导致资金进度未达到预期值。下一步继续价款项目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