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负责应由市检察院承办的刑事、 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 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工作。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9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5人。实有人数211人,其中:在职人数94人,行政在职人数94人。离休人数3人、退休人数68人、聘用人员46人。

部门收入总表 |
填报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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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转 |
财政拨款 |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其他收入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3,530.34 |
94.51 |
3,435.83 |
3,435.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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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525.34 |
89.51 |
3,435.83 |
3,435.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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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检察 |
3,525.34 |
89.51 |
3,435.83 |
3,43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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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01 |
行政运行 |
3,399.83 |
|
3,399.83 |
3,3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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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00 |
|
36.00 |
3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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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10 |
检察监督 |
89.51 |
8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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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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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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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116 |
引进人才费用 |
5.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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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支出总表 |
填报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
|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 |
1 |
2 |
3 |
|
合计 |
3,530.34 |
3,399.83 |
130.51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525.34 |
3,399.83 |
125.51 |
04 |
检察 |
3,525.34 |
3,399.83 |
125.51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3,399.83 |
3,399.83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00 |
|
36.00 |
2040410 |
检察监督 |
89.51 |
|
89.51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00 |
|
5.00 |
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5.00 |
|
5.00 |
2080116 |
引进人才费用 |
5.00 |
|
5.00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填报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5年预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
合计 |
3,435.83 |
3,399.83 |
36.0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435.83 |
3,399.83 |
36.00 |
04 |
检察 |
3,435.83 |
3,399.83 |
36.00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3,399.83 |
3,399.83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00 |
|
36.00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填报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2025年基本支出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1 |
2 |
3 |
|
合计 |
3,399.83 |
2,869.83 |
530.00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15.43 |
2,815.4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80.65 |
680.6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31.43 |
331.43 |
|
30103 |
奖金 |
1,000.10 |
1,000.1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25.00 |
25.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14.37 |
214.37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98.00 |
198.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9.89 |
49.89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5.00 |
15.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04.00 |
204.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97.00 |
97.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0.00 |
|
530.00 |
30201 |
办公费 |
60.50 |
|
60.50 |
30202 |
印刷费 |
5.00 |
|
5.00 |
30205 |
水费 |
4.00 |
|
4.00 |
30206 |
电费 |
47.00 |
|
47.00 |
30207 |
邮电费 |
5.00 |
|
5.00 |
30208 |
取暖费 |
17.00 |
|
17.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50.00 |
|
50.00 |
30211 |
差旅费 |
10.00 |
|
1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5.00 |
|
5.00 |
30215 |
会议费 |
2.50 |
|
2.50 |
30216 |
培训费 |
5.00 |
|
5.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5.00 |
|
25.00 |
30226 |
劳务费 |
5.00 |
|
5.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8.00 |
|
98.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3.00 |
|
43.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78.00 |
|
78.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70.00 |
|
7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40 |
54.40 |
|
30301 |
离休费 |
42.40 |
42.4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2.00 |
12.00 |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填报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
|
单位:万元 |
部门编码 |
部门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 |
1 |
2 |
3 |
4 |
5 |
154 |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104.00 |
|
25.00 |
43.00 |
36.00 |




第三部分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53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7.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43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2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530.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7.4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9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5.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万元。项目支出13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3.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52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1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7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43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2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43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4.2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9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15.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等说明
2025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费预算53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5.08万元,增长19.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应付账款在2025年度结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专业技术特种用车4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国家司法救助金
①项目概述: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②立项依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绩效目标表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5年度) |
项目名称 |
国家司法救助金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0 |
其他资金 |
0 |
上年结转 |
0 |
年度绩效目标 |
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2015年中央政法委、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国家司法救助对象、标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检察机关助力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检察办案环节的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涉法涉讼信访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5年司法救助平均成本 |
≤3万元 |
社会成本指标 |
2025年司法救助预计救助金额 |
≤100万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5年司法救助案件总量 |
≥50件 |
质量指标 |
司法救助案件合格率 |
≥95百分比 |
时效指标 |
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时长 |
≤10百分比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多元救助占比 |
≥30百分比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被救助人员满意度 |
≥90百分比 |
2.大要案经费
①项目概述:市财政拨付公检法办理大要案经费补助。
②立项依据:市财政用于我院办案经费补助。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绩效目标表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025年度) |
项目名称 |
大要案经费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5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6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其他资金 |
0 |
上年结转 |
0 |
年度绩效目标 |
市财政拨付大要案件工作经费,用于我院案件办理工作经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大要案办案案件平均支出 |
≤6万元 |
社会成本指标 |
大要案办案社会成本 |
≤10万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院办理大要案件数 |
≥1件 |
质量指标 |
认罪认罚适用率 |
≥85百分比 |
时效指标 |
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 |
≥75百分比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
≥95百分比 |
化解舆情案件 |
≥1百分比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 |
≥95百分比 |
3.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
①项目概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的要求和司改具体任务要求,提高政法单位办案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办案条件。今年来,社会各界对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待,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全社会对政法队伍政法干警的满意度指标。本项目的用途正在于此,作为经常性项目,主要体现在办案业务的开支,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大大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国家能力贡献力量。
②立项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450.0万元。
(绩效目标表详见下表)


4.上年结转
①项目概述:2024年结转金额。
②立项依据:2024年结转结余金额。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5年1月-2025年12月。
⑥年度预算安排:94.51万元。
(绩效目标表详见下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比上年增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检察业务需要加购两辆公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九)上年结转: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三公 ”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二)业务装备::与办案业务相关的装备购置,包括检 察业务技术装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司法警察装备、
服装、其他业务装备等。
(三)司法警察装备: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根据人民警 察法等制度规定依法履职,配置的单警装备、警械专用柜、
防暴处突装备等。
(四)服装费:人民检察院编制内的检察官、司法辅助 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按照统一着装规定的着装范围、开支规 定,所开支的设计、定型、购置、运输、保管费,以及服装
试制费和损耗费。
(五)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 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 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检察业务: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 职责,在开展刑事(包括派驻检察、巡回检察)、 民事、行
政、公益诉讼等工作。
(七)检察业务技术装备: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侦查、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工作,配备的案件管理设 备、检察服务设备、办案工作区装备、法医检验鉴定设备、 物证类检验鉴定设备、图像声像处理和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
备、司法会计检验鉴定装备等。
(八)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装备:人民检察院用于检察业 务综合保障,配备的检察通信设备、音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信息网络设备、交通设备、安全检查设备、资产管理设备、 档案管理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系统、灾难
备份系统、检察业务常规设备等。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应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