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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严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把上饶建设成为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为上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忠诚履责,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上饶打造江西东部重要增长极这个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把履行好检察工作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实际行动。

(一)打击犯罪,确保稳定,促进发展。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93人,提起公诉3854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促进了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全市检察机关继续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制定的《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严肃查办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涉农领域等影响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这些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0  100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税骗税、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全市共批捕上述案件7394人,起诉5276人。

(二)关注民生,宽严相济,化解矛盾。依法打击“两抢一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损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部署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作宽缓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依法对17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12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深化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未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共不批捕63人、不起诉107人。

(三)突出重点,打防结合,遏制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1169人,同比分别上升31.7%47%,其中大案127人,占立案人数的75.1%,要案11人,占立案人数的6.5%;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853人,同比分别上升16.7%51.4%,其中大案33人,占立案人数的62.3%,要案1人,占立案人数的1.9%。立案查处了鄱阳县原县长张新华、江西省公路局原后勤中心主任赵雷鸣、德兴市两任原常务副市长叶成东、李流芳等11起较有影响的大要案。在加大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就一些重点建设工程,如老火车站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工程、高铁建设项目等等,与主管部门、施工单位一道积极开展同步预防工作,努力促进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全年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433件,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339件,开展预防咨询200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89件,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14件,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479次,市检察院呈报的《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强化监督,伸张正义,促进公正。进一步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45件。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全年共提起刑事抗诉23 件,法院审结1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9件。全年共提出民事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法院调解11件,发回重审1件。全面开展了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73人,加大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立案查处了饶州监狱干警虞亮辉故意伤害(致死)案,虞亮辉被判有期徒刑10年。

二、规范执法,增强执法办案工作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以规范执法为标尺,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以规范执法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尺。在近几年一直强调规范办案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2013年我们继续提出了要把规范执法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尺,以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对规范执法行为的认识,并狠抓了在各个环节的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充分发挥案件管理机构管理、预警及纠错的职能作用,使各项业务工作依法高效开展;规范案件线索的管理及评估,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从规范执法入手,推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规范。

(二)以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严格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从提高执法办案的基本素质入手,从增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入手,从提升办案效率入手,加强了办案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并制定了《公诉人函告制度暂行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以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强力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进程,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三)以强化办案和工作的监督管理作为提高工作质效的基本手段。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继续推行案前集中教育、案中跟踪监督、案后总结讲评等全程监督措施,对不捕、不诉等办案处理阶段关键环节实行同步监督。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案件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各类案件受理、分流、督办和答复,统一案件进口、出口。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依靠信息化手段强化了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8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5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转办案件15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反馈了办理结果。人民监督员对8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评议。

三、素质强检,夯实执法办案工作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一)发挥先进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上饶检察人论坛”这一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代训。2013年,在全省侦监、公诉业务竞赛中,我市两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十佳侦监业务能手”和“全省优秀侦监业务能手”称号,两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一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在全省检察机关“两法”知识竞赛中,上饶市院获得了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认真开展向龚全珍同志学习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向榜样看齐,涌现出一批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万年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蔡明筱同志被评为2013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顾志波同志被评为“上饶市十佳公务员”。

(二)发挥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全市两级院班子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整治“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市院制定了《关于误事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主动查处了基层院发生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

(三)发挥基层院的基础作用。针对近年来上饶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在低位徘徊的现状,市院制定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主题为“忠诚履职,服务群众”的上饶检察人论坛,市院班子成员分别挂点满意度落后的基层院,责任到人,不见效果不收兵。各县区院也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相应工作。积极在农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目前全市建立乡镇检察室13  个,进一步完善了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网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这些进步和成绩,是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待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如何推进深化改革和服务大局研究不深,方法不多;二是队伍的作风纪律抓得不紧,还存在一些违纪违规的苗头和隐患;三是案件质量有待提高,少数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四是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含量较低,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予以正视,努力解决。

2014年的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大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忠诚履责,规范执法,为打造上饶宜居宜游的自然生态、绿色崛起的经济生态、安全和谐的社会生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出不懈努力。

第一、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认真做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各项工作,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国土、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要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法治上饶进程。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法治上饶建设,为上饶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面推行运用为契机,以现代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水平,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全体检察干警推进法治上饶的实际行动,人人争当建设法治上饶的排头兵。

第三、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检察干警的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检察执法公信力,把维护公平正义贯穿在每一个案件中,贯穿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当中。

第四、要严明纪律作风塑造上饶检察好形象。坚持“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持之以恒地改进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作风的大改进推动工作的大发展。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按照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把上饶建设成为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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