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2019年2月27日在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继续攻坚克难打造上饶检察工作“升级版”,各项工作实现平稳发展。
一、紧紧围绕和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紧扣中央“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工作持续发力,服务“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主动性明显加强。
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人,起诉12人,市院对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的袁金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鄱阳县院对刘日春等20人虚开1.87亿元发票案提起公诉,两级院共批捕“8.23”专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5人。
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三个慎重”、区分“五个界限”,批捕侵害非公企业产权犯罪29人,起诉33人,德兴市院办理一起合同诈骗刑事案件帮助铜都药业追回药材款30万元。持续参与“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为65家对口帮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解决困难,婺源县院举办“创业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预防和防范”专题讲座。
结合检察职能助推精准脱贫战略实施。两级院共批捕扶贫领域犯罪3人,起诉5人,鄱阳县院对万某某贪污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案、余干县院对程某某贪污粮食补贴款案提起公诉。按照“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专项行动部署,与市扶贫办会签了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文件,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为32名贫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73万元。
以保护良好生态环境为己任。主动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推动生态检察工作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共批捕该领域犯罪44人,起诉56人,广丰区院、玉山县院与福建省浦城县院、浙江省江山市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市院牵头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工作座谈会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会议,铅山县院、万年县院对央视曝光的环保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
二、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稳定促反腐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安全观,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有腐必反,着力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级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541人,同比上升23.8%,起诉4799人,同比上升22.4%,对重大恶性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玉山、横峰、弋阳、铅山县院批捕了“8.22”组织卖淫专案犯罪嫌疑人76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69人,起诉137人,对1件9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
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案件受理、留置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工作机制,共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43人,决定逮捕17人,起诉27人。市院依法对抚州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春(副厅级)受贿案提起公诉、对省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副厅级)受贿案决定逮捕。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倾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186人、不诉79人、附条件不起诉76人。严格落实矛盾化解机制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运用“枫桥经验”,贯彻信访法治化要求,建立案件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与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律师值班制度和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衔接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依法处理涉检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143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两级院大力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三、强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宪法定位,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两级院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3件、撤案55件,追捕30人、追诉6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989人、不诉560人,纠正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57件次,如市院针对某基层侦查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因侦查取证工作不到位,导致多名犯罪嫌疑人无法起诉的问题,经向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并与同级侦查机关沟通后,发出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严肃指出问题并督促该侦查机关要切实认真予以整改。
强化对刑事案件庭审过程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刑事生效判决、调解书以及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21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0件,市院对张某某持刀砍断妻子左手一案提出抗诉,法院发回重审后将一审3年刑期提高到5年。
优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逐步扭转“重刑轻民”传统理念,加大民事行政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注重常态化虚假诉讼监督,对交通肇事、民间借贷等领域3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余干县院帮助3起讨薪案件农民工拿回欠薪40余万元。
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市院对罪犯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同步监督,共审查饶州监狱呈报“减假暂”案件5113件,纠正不当情形118人。两级院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共核查执行罚金、没收财产近2000万元。两级院努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水平,市院对全市羁押人犯换押手续办理违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鄱阳县院办理的黎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例,珠湖院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履行公益诉讼新职责保护社会公益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论断,不断强化提起公益诉讼职责使命。
主动汇报争取重视支持。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院党组随即迅速向市委作专题报告,市委马承祖书记批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为建设大美上饶作出贡献,并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充分配合。2018年12月,市院就公益诉讼开展以来工作情况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报告,三位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对相关工作予以肯定。
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两级院明确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市院先后四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推进,采取专项检务督察、检察长约谈、案件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办案力度,两级院全年共摸排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7件,立案293件,履行诉前程序252件,提起公益诉讼4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1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法院已开庭审理32件并作出判决。两级院通过案件办理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湿地581亩,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1140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权益价值2985万元。
抓住典型案件提升办案效果。市院在对张某某等三人故意损毁三清山巨蟒峰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系全国首例破坏自然遗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鄱阳县院就县国土局怠于履行收缴土地出让金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万年县院就县环保局怠于履行危险废物堆放处置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两案中法院均当庭判决确认相关部门行为违法并判处履行职责。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共摸排该领域线索48件,提出诉前程序28件,横峰县院批捕了公安部督办的常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销售假药、非法行医案犯罪嫌疑人39人。
五、修练内功接受监督锻造过硬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队伍建设“五个过硬”总要求,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司法改革、作风纪律和内外监督。
以接受巡视为契机强化政治建设。市院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班,推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两级院召开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同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18年7月以来,两级院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对市院党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对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的21项问题照单全收,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214条。
深入推进改革提升办案水平。两级院全面落实新型办案机制,入额院领导发挥带头办案示范作用,直接办理案件3185件,占案件总数的20%,检察长带头办案329件,出庭支持公诉51件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4次,基层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认真学习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诉法,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7件。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整治,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办案流程监控和数据核查,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彻底解决数据不实突出问题专题会议,就数据填报开展全员业务大轮训。深入学习修改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查摆“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共开展谈话提醒125人次,函询6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两级院一年来主动向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信访法治化等工作19次,先后邀请289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巡视刑事执行监管监督工作等活动,让代表委员们走进检察、体验检察、监督检察。两级院以案件信息为龙头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3643件,程序性信息843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00条,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检察信息3000余条。
回顾2018年,上饶检察工作攻坚克难、守正创新、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涌现了一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婺源县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市院何建平荣获“全省杰出检察官”称号、被高检院授予个人“一等功”。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有待细化实化;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办案工作需要,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四是信息化建设程度依然偏低,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五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措施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关于2019年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展现检察机关新的作为,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做出新的贡献。我们具体从四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服务大局有新贡献。围绕市委“六个紧盯不放”、“七个提质提速”谋划和开展检察工作,市院重新修订《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助推市域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坚持把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强化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地见效,推动形成扫黑除恶“破网打伞”高压态势。
二是履行职责有新作为。勇于承担批捕、起诉等职能,严肃办理新刑诉法规定的可由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十四个罪名案件,推动平安上饶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电信网络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议,更好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队伍素养有新提高。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定“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探索完善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提升检察建议效果、借助“外脑”智慧等工作机制,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本领能力,努力使司法办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不动摇,强化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持续整治“四风”,突出解决“怕、慢、假、庸、散”问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走向更严更紧更硬。
四是司法改革有新成效。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提前做好谋划统筹、人员调整等准备工作,组成专业化员额检察官办案团队,适应新时代办案新要求。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标准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执法办案和深化改革注入更高科技含量。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争取创造新的更大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