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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主要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跨越式赶超的主题主线紧扣融入长三角、中部走前列的路径定位和三大五提升的发展举措,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职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聚力发展大局,在服务中心工作上彰显新作为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犯罪7人,起诉10人,市检察院对叶某某间谍案依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维护社会安定,批捕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319人,起诉352人,批捕金融领域犯罪60人,起诉124人,鄱阳县院办理了全省首例职务类犯罪自洗钱案。坚决保障人民安宁,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恶犯罪29人,起诉144人,深挖线索70条,依法处置涉案财物8亿余元,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致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涉企犯罪打击力度,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69人,起诉130人。加强涉企案件政策适用,监督撤案5件,清理挂案”10件,德兴市院对浙江某企业污染环境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入选省检察院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典型案例。加强涉企检察服务,办结企业诉求82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62件次。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7037人,适用率88.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3%,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5人,已起诉21人,依法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发出检察建议845份,督促纠正解决问题386个,市检察院针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倾力参与新冠疫情防控持续筑牢抗疫法治防线,批捕涉疫刑事犯罪13人,起诉29人,依法不捕、不诉4人。持续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十条措施,尽心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持续投身疫情防控,260余名党员干警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2300余人次,让检察蓝始终飘扬在抗疫一线。

二、聚焦聚力群众关切,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展现新担当

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着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2337人,广信区院、婺源县院等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5件,依法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玉山横峰等县院针对电动车飞线充电系列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电动车使用安全问题联动整治。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51名贫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67。着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窨井盖等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4件,有力推动问题整治。

优化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深化拓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办理听证案件398,开展简易听证50件次,铅山县院到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听证,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办理来信来访2033件次,对非公企业维权等信访案件,程序性回复和实体性答复时限由原来的7日、3个月缩短为次日、1个月。深化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清理化解重复信访案件32件,市检察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联动帮扶、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了连续申诉5年的程某某信访案,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批捕172人,起诉226人。坚持惩戒和帮教并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18人,起诉144人,不捕271人,不诉112创新未检+社工工作模式,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13人,帮助38名学生重返校园;发出《督促监护令》266份,建议、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6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向乡村延伸,222名检察官担任乡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60余次,覆盖师生及家长3万余人。

守护大美上饶绿水青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9起诉36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71,德兴市院被评为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保护作用鄱阳县院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针对非法围堰行为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拆除堤坝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监督违法行为人补植林木8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140万尾,余干县院办理的严某某等11人非法毒杀、贩卖珍稀鸟类案,法院判令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14万元。

三、聚焦聚力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批捕3607人,起诉6497人,不捕1883人,不诉1710人,广丰区院对俞某某包庇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典型案例。依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监督,监督立案28件、撤案61件,纠正漏捕24人、漏诉3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依法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开展28次专项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人。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强化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案件231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6件。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案件39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执行不到位案件27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1件,市检察院在办理潘某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中,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潘某某等4人及涉案6名司法工作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扎实做好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案件3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6件。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立案11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化解行政争议35件,德兴市院办理的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保护职责,立案754,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发布公告702件,提起公益诉讼28德兴市院牵头成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市检察院办理的三清山巨蟒峰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194件,发出检察建议180件,针对医保资金先行支付追偿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或开展行政磋商,追偿医保基金129万余元。积极探索办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困境儿童余某某因家庭监护缺失导致人身受到严重伤害案,推动帮助其解决医疗费用22万余元。

四、聚焦聚力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提升新形象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持续学习、全员测试、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学习交流会等形式,不断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共作出请示报告104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推出便民利民举措200余项,办好为民实事2100余件。

大力提升专业能力。突出业务能力建设,10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信州区院2名干警分获全省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突出办案质效提升,坚持每月分析研判会商业务数据,做深做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837件。突出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弋阳和万年县院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发检务督察令”5件,督促整改问题25个,推动责任向下传导、层层落实。狠抓队伍教育整顿,共查摆出“6+N”类问题2195个,开展谈心谈话1545人次,制定完善各类制度机制210余项。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共记录报告相关事项921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3次,及时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595人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12309网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3条、程序性信息9275条,公开法律文书4982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不够精准,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队伍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四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仍有发生,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2022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奋力推动新时代上饶检察工作高质量、走前列,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做深做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各项举措,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上饶、法治上饶建设。

二是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民利。聚焦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群众关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传递司法温暖,促进社会和谐。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以更强自觉履行检察职责。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工作新理念,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四是以更严标准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推进党建与队建、业务深度融合。突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大美上饶作出更大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名词解释

1.自洗钱:《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作了修改,修改后,不仅为他人洗钱构成犯罪,自洗钱也构成洗钱罪,即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后,为掩饰、隐瞒自己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行为的,单独构成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

2.少捕慎诉慎押:少捕慎诉慎押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要求。少捕慎诉慎押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重罪案件以及犯罪情节虽较轻,但情节恶劣、拒不认罪的案件体现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重打击。这一政策还要求在惩罚犯罪的前提下,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3.挂案:刑事诉讼过程中,一些案件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形成挂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7条的规定,为了防止出现不批准逮捕后的挂案现象,检察机关要督促公安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撤案或者终止侦查。

4.十条措施2021年突发疫情期间,市检察院为有力有效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制定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主要包括精准把握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刑事犯罪、慎重处置企业涉案财产、加强涉企案件检察监督和检察服务、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等内容。

5.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该制度规定检察机关要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充材料以及移送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对于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情况。市检察院在教育整顿期间,出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非公企业维权、病残困难弱势群体、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信访案件,原则上在受理后次日程序性回复、无特殊情况一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6.督促监护令202161日起,最高检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机制,规定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以下监护问题: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刑事侵害;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预防、管教和制止;不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其他未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保护职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或者合法权益保障等。

7.三清山巨蟒峰案:20174月,张某某等三人以电钻钻孔、打岩钉、挂绳索等破坏性方式攀爬三清山巨蟒峰。经现场勘验,三人共在巨蟒峰岩柱体上打入岩钉26枚,对巨蟒峰岩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案发后,上饶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以三人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立案侦查。上饶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于20188月提起刑事公诉;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调查核实,于20188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1912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刑事诉讼部分,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他两人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对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被告张某某等3人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600万元;赔偿公益诉讼起诉人市检察院支付的专家评估费15万元。20205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219月,该案入选最高检第二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14号)。202111月,该案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

8.检务督察令:该制度是市检察院为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管理、推进队伍建设创新推出的工作措施。检务督察令内容直指具体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刻剖析,并于7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9.教育整顿“6+N”类问题20213月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6+N”类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包括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本院长期存在的执法办案工作质效差、不规范、效率低、时常出现低级错误的问题。

10.三个规定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目的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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