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很多人认为在网络上打打小额麻将属于娱乐活动,不属于赌博行为,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案情回顾
2020年期间,万某等人以某网络麻将AAP为平台,向平台购买房卡在网络上开设虚拟房间,并发展数十个群主,招集数千玩家到其开设的虚拟房间打一元、二元余干飞宝麻将,每人“索”收取4元平台费,盟主与群主之间、群主与玩家之间每日结算输赢和违法所得,玩家之间每日结算金额成百上千,万某等人分别获得十几万元。
检察院认为
万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开设虚拟房卡并招集大量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院判决
法院以被告人万某等人犯开设赌场罪,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利用网络休闲娱乐、放松身心本无可厚非,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赌博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小赌不怡情,大赌还伤身,开设赌场更要坐牢。请大家远离赌博,切莫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个人赌资200元以上的即可以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