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官和渔政执法人员的见证下,涉案当事人把购买200多斤鱼苗投放在乐安河中。这是怎么回事呢?

2023年2月,王某(化名)明知乐安河十年禁捕期,仍邀上其堂弟,到乐安河放网捕鱼,当场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捕鱼工具鱼网一张,渔获物13.5公斤。经鉴定,使用的鱼网为三层刺网。
万年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王某兄弟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域,使用“网鱼”禁用捕捞方法非法捕捞鱼类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其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随后,该院就王某兄弟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涉案当事人均表示已经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尽最大可能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自愿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

在增殖放流过程中,检察官就非法捕捞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向附近村民开展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