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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交钱就能上名校?小心别被骗啦!
时间:2023-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
各种入学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
“输在起跑线上”
就想让孩子上一个好的学校
而诈骗分子就看中了
家长们望子成龙的急迫心理
打着认识“校长”、“主任”等名义
以帮助解决孩子“好学区”为幌子
骗取钱财,实施诈骗


案情回顾


黄女士一直想为孩子找个好学区上学,一次偶然机会,认识了嫌疑人付某。付某见黄女士急于为孩子找个好学区,遂称自己认识广丰区某公立小学的“刘主任”,且用本人另外一个微信账号伪造了“刘主任”身份。添加微信后,黄女士以预交学费等方式陆陆续续给了“刘主任”打款人民币8000余元。


一段时间后,当黄女士再次询问“刘主任”关于孩子入学的有关情况时,“刘主任”一直不回复,直到发现微信被“刘主任”拉黑,黄女士才意识到被骗,遂马上报警。


2023年5月,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付某涉嫌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向广丰区法院提起公诉,广丰区法院采纳该院量刑建议。


检察官说法


该案中,付某利用被害人黄女士急于为孩子解决就学问题的着急心理,编造虚假身份,以谎称自己能够帮助找到好学区为由骗取钱财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和期盼。为了孩子能够接受“名校”相对优良的教学资源,接受更好的教育,有些家长四处托人找关系走“捷径”,这便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希望此案能警醒学生家长要保持理性,走正规程序,切勿相信自称“有关系的人”,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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