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盗窃罪刑满释放不久
又重操旧业
多次入室盗窃
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认为“零口供”可以逃避法律追究
企图蒙混过关
但终究难逃法网!
案情回顾
徐某系“90”后,年纪轻轻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今年1月份流窜至广丰,专挑农村房屋漂亮且全家都在外地务工的人家进行开锁入户盗窃,并在其屋内居住。连续多次作案后逃离,经查被盗物品金额共达6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抓获归案后,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面对徐某“零口供”的事实,承办检察官仔细阅卷,以被盗金银首饰去向为突破口,引导侦查机关对徐某在案发后的活动轨迹进行追踪、银行流水进行调取。
经核实发现,徐某在案发时间段有大量不明收入系出售被盗金银首饰的赃款,使各证据环环相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徐某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被提起公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可以不说话,但证据“会说话”,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非但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反而会失去认罪认罚从宽的宝贵机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