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能动履职的重要指引,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提质效,“四手联弹”奏响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乐章”,办案质效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获评2017—2021年度“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
以“党建+”为“抓手”,制定多项“党建+”业务工作机制,通过《“党建+”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方案》、“党建+”扛旗争先、“党建+”岗位练兵等活动,评选出多名五星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提升干警业务素能,通过选树典型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担当意识。
以服务大局为“推手”,聚焦双“一号工程”,设立民营企业维权联络点,联合教体局等13家单位组建专家咨询小组,为民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46次,解决诉求35件。注重办案中的诉源治理,发出检察建议12份。
以坚持人民属性为“本手”,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建立刑事和解专门工作小组,刑事和解21件45人。树立“主动救助”“应救尽救”理念,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全部救助到位,救助66人,救助金额55万元,司法救助率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以法律监督为“能手”,联合侦查机关出台《关于完善刑事案件质效工作机制》,百分百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检察、经济类、新型疑难复杂等案件。督促行政治理水域面积8000余亩,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30万余元,为鄱阳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