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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举行了彭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邀请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胡玉恒,市政协委员祝旭胜,人民监督员刘剑敏、马艳,上饶市非公维权中心研判员方妍等听证员出席。上饶市公安局办案人员、申请人彭某及其辩护人参加听证。
彭某涉嫌串通投标案于2019年11月24日由上饶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申诉人彭某不服公安机关立案决定,于2020年7月2日向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上饶市公安局进行立案监督。
经承办人审查,本案犯罪事实及是否已过追诉时效存在较大争议,同时,本案系涉民营企业负责人案件,决定启动检察公开听证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主办侦查人员介绍了立案理由和侦查工作情况。申诉人彭某及辩护律师陈述了有关案件事实、理由和意见。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审查后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处理意见。听证员向侦查机关、案件承办检察官、申诉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了申诉人意见以及承办检察官意见。
经听证员评议后,听证员代表向会议通报了评议结果、理由,对检察机关审查办理该案提出了参考意见,并对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等举措表示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