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月14日上午,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该院承办检察官、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李方莉主持公开听证。省人大代表余凌云、市人大代表周雪玲、市政协委员阮先红、市级人民监督员郑享洪、叶超作为听证员到场参加听证会。

原案被告人张某某因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持铁锤杀害其妻子王某某,致王某某当场死亡。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被告人张某某未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核准死缓、并限制减刑的裁定。被害人王某某母亲认为应当对张某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向我院提出申诉。
听证会上,在宣布了参会人员名单,告知了权利义务和会场纪律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申诉人陈述了申诉请求和理由,被告人家属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观点后,向申诉人、被告人家属、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经听证员评议,大多数意见认为,如被告人家属不能取得被害人母亲一方的谅解,则同意申诉人的抗诉请求。

会后,听证员们对上饶市检察院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形式,举行公开听证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以公开促公正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有效途径。通过公开听证,有利于案件承办检察官广泛听取各方不同的观点和意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