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婺源县委提出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目标,婺源县检察院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出“组合拳”服务旅游经济发展,妥善化解旅游发展中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有力促进了婺源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旅游企业服务档案,推行常态联络机制。通过建立常态化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发展中的涉法问题;整合内部办案力量,优化办案机构,及时发现涉旅犯罪线索,立即向相关部门移送,发挥“案件线索互通”内部协作机制作用,做到涉旅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工作作机制、对涉旅犯罪行为“零容忍”。
二是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内外协调。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对接,形成保护旅游立业司法、执法双联动,达到“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实现信息互享互通,为有效打击、遏制涉旅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分片包干做法,推进“平安景区”建设。在旅游高峰期,组织检察干警按照分片包干适时开展送法进景区活动,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景区工作人员、导游等开展法制讲座,着力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安全经营管理理念。如在去年,婺源县旅游市场深受“低价团”的困扰,婺源县检察院及时组织检察人员深入景区进行宣讲旅游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推动了婺源县整治旅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促进了当地旅游市场正规运转。
四是强化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涉及旅游产业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和合同诈骗、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活动,仅去年,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2件35人;受理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13件314人。通过办案推动旅游发展,为发展“全域旅游”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