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介入,引导公安取证。该类案件一般涉案人员较多,同吃同住一屋,分工明确,且多从“被害人”转化而来,身份具有双重性。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完善引导侦查方向和补充意见,全面、准确做好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尤其是对户籍不在本地的涉案人员,取细做实笔录,避免因取证不到位降低案件质量。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开展犯罪预防。在已办案件中80%涉案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轻信他人,该院通过送法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形式,增强群众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性认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国家对直销、传销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使广大群众能自觉提高抵制传销活动意识,主动利用法律途径,与传销人员作斗争,积极维护自身及社会权益。
三是联合多方力量,增强惩治合力。建议公安机关规范房屋出租规定,对承租人进行实名登记,加强社区经常性治安防范和对出租屋的排查,重点整治“一人租,多人住”的情况。联合公安机关、房屋登记、社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传销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打击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非法传销活动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
四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失业率高,就业压力大、竞争力强的严峻就业形势给非法传销组织提供了可乘之机,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尤为重要,建议有关就业指导部门主动发挥积极导向作用,联合社区街道、人才市场发布就业政策、信息,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劳动技能培训,为无业、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