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珠湖院与市中院、饶州监狱召开联席工作会,三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展开讨论。珠湖区院刘向阳检察长、张传志副检察长、各检察室主任;市中院审监庭林贻贞庭长、周江萍副庭长;饶州监狱赖华荣监狱长、程文明副监狱长、林伟雄副监狱长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大家围绕进一步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结合这次在饶州监狱举行的2017年度第二批次“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庭审会,就如何改革好现有的刑罚变更执行程序畅所欲言,各方对具体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共识:一是财产刑缴纳方式、执行标准、如何判定确无缴纳能力,二是假释适用范围、呈报条件、比例控制,三是罪犯三互小组连带扣分是否应作为个人违监不予呈报的要件,四是要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办案、无纸化办案,五是为提高庭审效率,三机关应做好审前阅卷与沟通准备,对是否有争议分别适用不同的审理方式。会议最后,各方约定今后每次庭审会后都召开一次联席会,对庭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解决意见,通过不断地建章立制逐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程序,努力形成相互协作、配合到位的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