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院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起以案管办员额检察官动态监督为核心、前台受案人员收送案审核、统计人员报表审核、案件信息公开审核相结合的“四位一体”流程监控体系。2017年以来,该院共进行流程及法律文书监控6000余次,发现各类程序性问题1397项。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流程监控工作。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的员额检察官担任流程监控员,负责动态监督,全面跟踪流程节点和办案进度,注重发现办案部门不规范司法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监督纠正。
二是多层次把关加强流程监控工作。要求全体案管人员都要增强流程监控意识,在收送案审核、统计衔接、案件信息公开等各环节中,收案员与统计员等都要制作流程监控台账,对案件信息填录不完整、法律文书内容错漏、签章使用不规范、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进行记载,及时向流程监控员提供有关监督的线索和“素材”。
三是将监控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将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制作成监督清单,向全院进行通报,作为办案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奖优罚劣;将监控发现的严重办案质量问题记入司法档案,将监督清单和通报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办案人员的重要依据,强化办案人员规范司法的意识。司改后,该院案管办分别对刑事检察部和诉讼监督部发出三份流程监控通知书,业务部门都高度重视,承办人及时核实问题,作出反馈,违规问题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