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卷归档重审查。婺源县院向各科室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案卷规格标准》,对内勤人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材料整合,从源头处规范资料收集和卷宗装订。并明确各科室内勤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是档案保管重安全。婺源县院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档案抽样检查、档案整理活动等多举措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好档案室环境卫生,确保档案室满足恒温、防潮、防火、防虫、防盗等要求。让每一本案卷避免来自人为、环境的破坏。
三是档案移交重留痕。婺源县院认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要求做到移交要及时、移交应清点、移交须留痕。为防止移交混乱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婺源县院制定了《档案移交制度》,并设计了档案移交清单的具体样式,要求内勤人员向档案室移交时必须填写完整移交清单,移交清单留样三份备查。
四是档案利用重保密。婺源县院档案室属于机密重地,非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入内。本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应先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应持有关证明,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利用,并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并明确告知利用人只限于查阅有关文件内容,不得查抄其他文件。严格要求利用人要遵守《档案法》、《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复印、拍照、传播档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