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硬件保障,做到办案透明规范。为更好的促进办案工作规范化,该院积极争取,新建了一整套现代化办案区,并于今年4月完成验收。办案区内设有监控室、待诊室、法警值班室等相关安全保障设施,办案区监控设备实现全面覆盖,并做好日常护理检修,对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的一切活动进行监控录像,并指派专人做好监控录像视频保存、归档,硬盘及光盘相关录像视频资料的使用,报由检察长批准;与自侦部门达成共识,需要带犯罪嫌疑人到办案区和指居场所时,必须制作经分管自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的通知书,至少提前6小时通知法警队做好监控录像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加强执行看管力度,做好检务保障工作。根据院党组要求,决定涵盖公诉、侦监提审嫌疑人,询问证人等相关日常案件办理工作,均要求在办案区进行;定期检查办案区所有设施,对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依照规定与案件承办人做好交接手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基本情况、进出看管场所的时间、有无疾病和异常情绪等逐一登记,准确填写看管记录并制作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保障嫌疑人法律权利和规范其法定义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人身、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或者可疑物品以及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物品,及时向案件承办人报告并作出处理。
三是加强内部分工配合,形成完善机制体系。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形成本院配套机制,规定设备维护保障和办案后勤供给由办公室和技术科负责,区内办案人员活动由办案部门负责,区内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和安全保障由法警队负责,形成了安全预防、安全管理、安全监控全方位的防范体系。同时,规定办案工作区的日常运行由法警大队统一管理。制定了司法警察岗位职责细则、司法警察轮班制度等,详细规定了每一位干警的岗位职责。建立了在岗巡查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干警着装值班制度等,通过规范日常管理,严肃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