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综治工作领导,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每年初,检察长、副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并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对工作不落实、治安问题严重的科室、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坚持严从严处理,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破坏环境资源、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三是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信访例会,对已发生的涉检上访案件,逐案研究解决方法。注重从源头上化解各种矛盾,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铅山”建设,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是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积极向社会公开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举措等。深入到乡镇、农村、学校、社区进行普法宣传,面对面地同群众进行交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尊法、守法、护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