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铅山县院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建立信访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为切实让机制发挥作用,两单位进一步作出“五个明确”:一是明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双方各指定一名专项工作联络人,便于及时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二是明确《铅山县律师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名册》,便于为信访人、申诉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明确检察院在受理信访、申诉时,信访人、申诉人可以向相应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几种情形和程序;四是明确检察院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人、申诉人,检察院可以为其提供《铅山县律师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名册》,供其自愿选择代理律师,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代理协议,律师可以自愿为信访人、申诉人提供免费代理;五是明确代理律师在收到信访、申诉材料后应做的工作以及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起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