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建章立制。为贯彻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向审视工作的通知》要求,鄱阳县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检委会专题研究讨论反向审视工作,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环节反向审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反向审视工作的任务、原则、范围和具体措施等内容,使该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该院明确提出案件办理确保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质量目标。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控申部门对所办理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进行个案剖析或类案剖析,反向审视诉讼活动全过程,深入分析查找各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司法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申诉案件的发生。该院控申部门还与侦监、公诉部门加强协作与监督,重点对逮捕标准、捕后作无罪处理、不起诉等赔偿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反向审视原案办理中的质量问题、司法规范问题和司法尺度问题,及时告知并予以纠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形成合力。
三是规范办案,取得实效。该院坚持改进办案方法,强化办案效果,把化解社会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贯穿于办案全程,综合释法说理、心理咨询等方式,做好息诉息访。特别是就捕后不诉赔偿案,该院控申科制发检察建议书,并与侦监科共同研究规范办案行为,在审查逮捕涉及共同犯罪案件时重点审查每个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都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防止错误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