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湖院会同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饶州监狱共同组织了2018年度第一批次“三类罪犯”减刑开庭审理活动。活动邀请了2名余干县政协委员到庭观摩。
该次庭审活动共对16名涉及黑社会性质犯罪、职务犯罪和金融领域犯罪的“三类罪犯”减刑案件进行了审理。珠湖院指派3名员额检察官出庭。庭审过程严格按照刑事刑诉法和最高检、省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进行。围绕服刑人员认罪悔罪态度、客观改造表现、劳动计分考核、财产刑执行等减刑核心问题,检察人员对罪犯减刑资格、减刑幅度的依据进行了质证、询问,同时注重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使其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的危害性。对于财产刑没有履行完毕、退赔不到位或者改造成绩扣分较多的服刑人员,检察人员依法提出从严掌握或扣减一定减刑幅度的意见,参加庭审的服刑人员均表示没有异议,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