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有利于化解、有利于代理、有利于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要求,铅山县院与县司法局出台了律师坐班接访制度。
一是明确法律援助中心科选派律师每月不少于两天到检察院律师接待室窗口,向信访申诉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二是明确坐班律师接访工作职责在参与涉检信访接待和化解、代理涉检信访案件申诉、参与公开评议、帮助申请救助、参与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参与刑事和解过程中具体应做好的促进息诉罢访工作。三是为确保律师在信访、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需提供应有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并做好律师权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