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生态检察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绿色富裕美丽新鄱阳”贡献检察力量,经鄱阳县院党组研究,并报请市院批准,鄱阳县院成立生态检察部。
新成立的生态检察部专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对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刑事案件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为公益诉讼部门提供案件线索。生态检察部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组建专门办案部门,进而实现办案队伍的专业化,提升保护环境的能力与效果,更好地服务大局,守护好鄱阳这一片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