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山县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发出的11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一是把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作为基础。要求承办人全面调查取证,悉心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认真撰写检察建议,并由专人统一审核、分管领导逐级把关,努力做到查找问题准确,提出解决建议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可行性、操作性强。同时强化对检察建议质量考核,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作为办案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并记录于司法档案,作为检察官晋升、退出的重要依据。
二是把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作为重点。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商制度强化联系,采用上门说法等方式打消顾虑,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制度,邀请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形成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监督的合力。实时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单位消极应对的情况,加大跟踪回访力度,并邀请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实地视察,有力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三是把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作为目标。紧扣社会发展主题,锁定当地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领域开展工作,及时办理了在岩瑞镇里塘水库违规投放饵料养殖水产导致水体污染案等当地热点案件。摒弃就案办案思维,积极从具体个案中及时发掘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助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行业治理。如在办理岩瑞镇太平村石灰窑排放废气、粉尘污染空气案过程中,在督促县环保局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制定全县全面整治石灰窑方案,对全县非法生产、无污染处理设备的石灰窑全部关停取缔,取得了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