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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该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19-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4月4日,万年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副检察长韩志仲、第一检察部主任邓秀炳出庭支持公诉。万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数十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持续九小时,全程网络同步直播。

  起诉书指控,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等人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为强揽工程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强行阻工、协商谈判等暴力、威胁手段,强揽万年县西南片区路网建设土方工程、职业教育中心篮球场及围墙工程、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等多项工程项目,在当地建筑工程领域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侵害了交易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承建商的心理恐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办案过程中,该案起先由万年县公安局以刘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请万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万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志仲在审查该起单人单案时,敏锐地发现该案有可能系一起涉恶案件,于是立即向检察长朱明星汇报。朱明星当即决定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并由韩志仲副检察长和第一检察部主任邓秀炳组成临时办案组,全面负责该案的跟踪监督,力争以点带面,一举查清该恶势力犯罪的全部事实。按照检察长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韩志仲带领办案组成员与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开展对接会商,了解相关案情,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采取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网上追逃等措施,迅速对涉案人员收网。随着一个个涉案人员的归案,朱明星带领办案组成员对移送审查的每起案件,采取“一案一协商、一案一建议”的方法,及时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补强有关证据。通过侦查的深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终于浮出水面。

  庭审中,朱明星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当庭释法说理,从情、理、法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和法制宣传,希望被告人今后能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最终,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自中央部署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万年县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督导、协调等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联络等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分别建立了线索管理、提前介入、案件办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台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开展。

  万年县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截止2019年3月底,共打击处理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4个,恶势力集团1个,对43人依法提起公诉,从严把握涉恶案件不捕条件,对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予以逮捕。并聚焦重点领域,坚持“有恶除恶,无恶治乱”,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出建筑工程和基层组织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对非涉黑涉恶犯罪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打击,同时建议公安扩查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对违法犯罪零容忍,形成“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高压态势。按照“一案一协商”“一案一建议”的形式,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根据案情需要不定期进行案情会商,以便破除障碍,如2018年万年县检察院先后提前介入了刘某能等犯罪嫌疑人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郑某强涉嫌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等案件,通过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及时收集、固定涉罪证据,提高案件办结率和精准打击效果。

  此外,同步推进“扫黑”“反腐”,一方面注重挖掘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确保除恶务尽;另一方面,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查,排查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如,在办理裴某某涉嫌滥伐林木一案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裴某案发前找人顶罪,且其他证人证言存在疑点,认为“顶包”背后存在“保护伞”。目前,万年县院已摸排出5条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全部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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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该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时间:2019-04-17  作者: 

  2019年4月4日,万年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副检察长韩志仲、第一检察部主任邓秀炳出庭支持公诉。万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数十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持续九小时,全程网络同步直播。

  起诉书指控,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等人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为强揽工程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强行阻工、协商谈判等暴力、威胁手段,强揽万年县西南片区路网建设土方工程、职业教育中心篮球场及围墙工程、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等多项工程项目,在当地建筑工程领域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侵害了交易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承建商的心理恐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办案过程中,该案起先由万年县公安局以刘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请万年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万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志仲在审查该起单人单案时,敏锐地发现该案有可能系一起涉恶案件,于是立即向检察长朱明星汇报。朱明星当即决定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并由韩志仲副检察长和第一检察部主任邓秀炳组成临时办案组,全面负责该案的跟踪监督,力争以点带面,一举查清该恶势力犯罪的全部事实。按照检察长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韩志仲带领办案组成员与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开展对接会商,了解相关案情,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采取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网上追逃等措施,迅速对涉案人员收网。随着一个个涉案人员的归案,朱明星带领办案组成员对移送审查的每起案件,采取“一案一协商、一案一建议”的方法,及时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补强有关证据。通过侦查的深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终于浮出水面。

  庭审中,朱明星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当庭释法说理,从情、理、法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和法制宣传,希望被告人今后能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最终,多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自中央部署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万年县检察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督导、协调等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线索的收集、研判和联络等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要求等作出详细规定;分别建立了线索管理、提前介入、案件办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台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规范开展。

  万年县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截止2019年3月底,共打击处理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团伙4个,恶势力集团1个,对43人依法提起公诉,从严把握涉恶案件不捕条件,对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予以逮捕。并聚焦重点领域,坚持“有恶除恶,无恶治乱”,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出建筑工程和基层组织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对非涉黑涉恶犯罪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打击,同时建议公安扩查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对违法犯罪零容忍,形成“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高压态势。按照“一案一协商”“一案一建议”的形式,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根据案情需要不定期进行案情会商,以便破除障碍,如2018年万年县检察院先后提前介入了刘某能等犯罪嫌疑人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案件;郑某强涉嫌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等案件,通过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及时收集、固定涉罪证据,提高案件办结率和精准打击效果。

  此外,同步推进“扫黑”“反腐”,一方面注重挖掘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确保除恶务尽;另一方面,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查,排查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如,在办理裴某某涉嫌滥伐林木一案时,办案检察官发现裴某案发前找人顶罪,且其他证人证言存在疑点,认为“顶包”背后存在“保护伞”。目前,万年县院已摸排出5条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全部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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