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责任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和机关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由院党组担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当好“第一发言人”。组织干警层层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制定《信州区人民检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察考核制度,《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信州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等,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抓阵地建设。要求全院每个部门、每个干警在每个工作环节都具有宣传意识,随时捕捉宣传亮点、特点,强化信息互动沟通,增进信息共享,提升宣传质量。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拓展宣传平台,改进宣传方式,加强宣传策划,掌握网络宣传和网络舆论的主动权,强化检察机关的职能宣传,突出检察宣传的多样性、舆情的引导性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发挥新闻媒体传播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形象的作用,规范和改进检察新闻宣传和案件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抓思想防线。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将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用活用灵,通过经常性开展提醒和批评,抓早抓小抓苗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引导干警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分工与合作、个性与党性的关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干警通过参加专题研讨班培训、集中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上主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重温“红色经典”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不断强化政治教育,为全院干警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