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会上,广丰区检察院与广丰区河长制办公室就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进行了研商。就加强广丰区河湖治理和管理进行了细致交流,研究分析区域内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辖区内河湖库跨领域、跨部门办案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完善协作机制,提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机制。把刑事检察职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行政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加强河流水域管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最后,与会双方共同表示,要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共享、重要信息互相通报、线索移送、联动办案及协作调查机制,积极开展协同办案,共同推进广丰区河湖库的治理和管理。
今年以来,广丰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好公益诉讼这一把“检察利剑”,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河湖保护方面,重点围绕鄱阳湖上游的丰溪河流域,针对部分企业主偷排污水、河道养殖等情况,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相关经营者1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