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检察建议,为我们梳理了一批可依法追偿的先行支付案件,还协助我们医保机构及时填堵制度漏洞、完善监管,帮助成功追回了12万元医保基金,共同守护了老百姓的看病钱。”县医保局负责人向检察官连声道谢。
2017年张某被撞伤后,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向县医保局报销了6万余元医疗费,后法院判决由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张某未主动退回该笔应由肇事方支付的医疗费。玉山县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并核实这一情况后,向医保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追回该笔医保基金,要求其主动履职对类似案件进行自查,并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及时填补制度运行漏洞。县医保局收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向张某、肇事方提起追偿诉讼,成功追回了6万余元医保基金。同时该医保局还主动排查类案,向明知有侵权人而违规报销的王某发送退款通知书,又成功追回近6万元医保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既是国有财产,也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任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害。玉山县检察院继成功助力县人社局追回4万余元医疗保险基金后,再度发力,督促县医保局挽回国有财产12万元,既充分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又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