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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情
2020年初,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下载使用某APP,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到该APP能够以认证为女性的账号伪装自己的性别,于是开始冒充女性,诱使平台内其他用户线上裸聊,通过这种方式实施诈骗。
2020年7月徐某某在该平台发布代刷虚拟商品的广告,诱骗他人给自己转账,骗取被害人6325元。
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伪装成女性,以性暗示的方式,诱使被害人购买付费视频,骗取被害人2094元。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伪装女性,骗取他人虚拟货币26万个,折合人民币1.9万元左右。
该案件由鄱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鄱阳县人民法院起诉。最终被告人徐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02警示
使用电信网络不规范可能会涉嫌以下犯罪:
1.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刑法第312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代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刑法第287条之二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入、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3教育
常见的诈骗类型:
1.刷单返利
骗子发布网购刷单兼职信息,承诺在交易后立即向被害人返还购物款并给予额外提成,骗子发布网购刷单兼职信息,承诺在交易后立即向被害人返还购物费并额外提成,以“零投入”、“零风险”、“日清日结”等方式诱骗。刷第一单时,骗子会小额返利。当刷单交易额变大后,骗子就会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
2.假冒他人
骗子冒充亲人、公检法人员、电商客服人员等身份,能准确说被害人的个人信息,骗取其信任。接着以借钱、配合调查、物流丢失等原因诱骗被害人转移财产,骗取被害人的资金。
3.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
骗子以游戏优惠充值、游戏装备及账号交易、出售游戏外挂、游戏代练、解除游戏账号冻结、解除游戏防沉迷限制等为事由,诱骗被害人汇款实施诈骗。
4.出借、出租、出售个人账户和银行卡等
骗子常常利用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以卡钱、过账能赚钱等说辞,骗被害人出借自己的银行卡,骗子使用其银行卡和电话卡进行洗钱甚至接收大量的诈骗款,导致许多电信诈骗的案子难以追根溯源,办案压力增大。
新型诈骗方式:
1.加钱快速出核酸结果骗局
利用一些人着急的心理,骗取一些急用核酸报告的人的钱财。
2.办理电子社保卡骗局
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告知被害人办理新版电子社保卡,否则社保卡将逾期停用,然后引导被害人点击未知链接进入骗局。
3.利用疫情订改机票骗局
网上交“朋友”,“朋友”因疫情只能包机回国,但因为没钱需要你汇款,这时不冷静就掉入骗局了。
4.贷款解冻金骗局
骗子以“高额度”、“低利息”的贷款骗被害人主动申请,申请过程中,以贷款需要解冻金为由,诱使被害人汇款。
电信诈骗套路层出不穷,唯有遵纪守法才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