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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是江西五河一河湖-信江源头,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做法值得点赞。”全程参加完增殖放流的人大代表由衷地说道。近日,玉山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共同见证,开展张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活动。
在玉山县金沙溪湿地公园定点放生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办案人员一齐将一桶桶鱼苗放入信江河中,本次增殖放流鱼苗共计千余条,主要有草鱼、鲫鱼等品种。张某某在放生活动结束后当场表示:“这次放生鱼苗对我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洗礼,我深深认识到随意捕捞的行为是违法的,也是破坏生态环境的,今后我绝不会再犯。”
玉山县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过程中,摈弃“就案办案”的旧理念,在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同时,更注重延伸案件办理的治理效能,要让嫌疑人充分反省错误,也积极采取措施修复生态。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切实担当起生态环境保护者、公共利益维护人的角色,让“检察蓝”护航“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