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市院对2018年上半年已办结的543件案件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高度重视内部监督和管理,多次强调要提高案件质量,并要求案管部门积极创新案件评查工作方式。案件评查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评查小组组长,案件管理办公室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从全市抽调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员,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力量。
二是优化评查标准。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的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和修改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新设或修订评查标准80余条,明确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结果的认定等。为提高案件评查效率,还制定更加细化、操作性更强的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内容更加丰富具体,可操作性强。
三是推动形成机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确立了重点评查、随机评查、个案评查和专项评查的制度,评查方式更加灵活;建立了评查结果认定的复议机制,对优秀和不合格案件的复议申请评定;评查结果运用作为检察人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核和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并记录在个人《司法责任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