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院侦监处在审查逮捕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文件精神,把保护非公经济发展融入执法办案。
该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骆某某、刘某某等人合伙在横峰县设立了一个专门从事将假冒正泰商标黏贴在仿制产品上的小作坊,并利用假冒的正泰合格证、说明书、包装盒等将仿制的正泰产品假冒成正品,并通过“起源电器批发S1”、“西部电气”等多家淘宝网店进行销售。浙江省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等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公司商标为“CHNT”,是经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本案报捕之前,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案情分析研讨,引导公安机关就假冒产品的制作过程、物流运输和销售情况进行侦查和取证,听取被假冒方浙江省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本案的事实和定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获得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情况下,私自制作商标黏贴至假冒的电器产品上,并用私自制作的仿冒的包装盒、说明书等进行包装,再通过淘宝网店进行销售牟利,涉案金额超过400万元。目前,该案两名主犯已经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