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市院制定下发《关于调整退回补充侦查决定签发法律文书审批权限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此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和提升办案质效。
近年来,上饶市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工作一直有待加强,退补把关不严、退补率偏高、退补提纲质量偏低等问题长期存在。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此工作作出强调后,上饶市院迅速行动,依据《江西省市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该《意见》。《意见》明确,第一次退补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第二次退补必须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
据悉,该《意见》是上饶市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下发后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