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促进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12月27日,上饶市检察院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会议。这是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实施以来,上饶市检察院首次开展的案件评查会议,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丽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案件会开始时,夏丽云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参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欢迎。希望对此次评查会提出监督要求和意见,并持续保持监督热情,促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随后,案件质量评查负责人向两位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主要做法。集中评查讨论时,参会人员分别对这些案件展开讨论,依次提出意见并做出表决,两位人民监督员也结合自身理解谈了各自的看法。
人民监督员刘剑敏这样说,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能以自己的从业经历、专业角度去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得以采纳,感到十分荣幸与自豪,希望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检察工作中。
人民监督员余毫平说到,作为非专业人士,我代表的是广大普通老百姓的一员。但能参与到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我来说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让我对检察工作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案件质量评查,是上饶市检察院不断强化案件质量从严把关的重要做法。邀请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上饶市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上饶市检察院还将继续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