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信州区步行街、万达广场、沙溪镇等地的部分奶茶店存在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根据前期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职能单位进行沟通磋商,近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信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上饶市、信州区两级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限塑令”联合检查宣传活动。

在信州区万达广场、沙溪镇解放路等地,检查人员以奶茶店为重点进行现场检查,向消费者发放宣传单页,对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的商家,提出警告,并责令停止使用。
在之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就治理“白色污染”发表了意见,认为需从加强生产、销售管控、开展塑料垃圾分类、推广应用可替代产品等方面综合治理,积极应对塑料污染,落实“限塑令”。各单位需加强联动,理顺职责,形成治理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