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正义网江西6月10日电(通讯员 黄倩)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
上饶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高检院、省院的工作要求,把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作为执法规范建设的“第一号工程”。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落实“零报告”、“月报告”、“每案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每月通报、抽查检查、约谈函询等方式强化制度落实,开通检察干警“三个规定”手机彩铃等进行广泛宣传,注重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落实落细“三个规定”。
2021年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66件,其中市院机关70件,占比12.4%;基层院496件,占比87.6%。
下一步,上饶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切实提升自身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