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将公益诉讼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事项,多次专题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汇报,并严格督导落实。检察长在工作安排、内外协调、破除阻力等工作难点问题上亲力亲为解决,分管副检察长身先士卒直接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同时,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配备两名员额检察官和两名检察官助理,切实增强公益诉讼一线办案力量和办案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地方“两会”、综治宣传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中心广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开展集中宣传,摆放公益诉讼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让群众了解公益诉讼工作内容及重要意义。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应用,积极推送公益诉讼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微信工作群,同代表委员、行政执法人员就公益诉讼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进行交流,并积极向社会广泛征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外部协调,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强化与法院、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等方式就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查等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内部配合,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全院“一盘棋”理念,制定诉讼监督部与刑事检察部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出庭公诉等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线索摸排。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小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结合工作实际,选择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两大领域亮剑,先后联合农业、环保部门开展生猪规模养殖生态环境专项检查和工业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并从中发现了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目前已立案3件,并向涉案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